10月4日,一名游客在“问政四川”平台上投诉称,成都崇州街子古镇有商家将椅子放置于非机动车道,向停车的游客收取费用。次日,街子镇政府回应表示已经对收费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,但因投诉游客未留下联系方式,无法退款。该游客讲述了他在前往街子古镇游玩时,由于停车场已满,尝试在腾蛟街停车,遇到个别商铺占用非机动车道并要求支付10元停车费。当地居民表示,该地区属个人所有,拒绝交费将面临交警开罚单。游客随后转向朝阳路停车,尽管有划定的停车位,但同样被居民占用,最终他还是缴纳了10元停车费。该游客认为公共资源被个人利用牟利。街子镇政府作出的回应指出,经过调查,收费的停车位确实位于居民的店铺门口,已对该居民进行了教育,因无法联系到游客,无法进行停车费的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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